日期查询:2019年12月31日

太原市消协发布元旦消费警示

  本报记者 郭丽菲
  
   元旦将至,又到了一年的消费高峰期,为减少消费纠纷,倡导文明、科学、绿色、环保的品质消费理念,12月30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元旦消费警示。
   消费者通过网站进行优惠团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团购商品的详细介绍或特殊规定,也可提前打电话向商家咨询。
   假期出行时,消费者首先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其次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还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选择自驾游的,应合理规划出行线路,检查车况。网上预订房间时,要注意看清预订信息并及时确认,对网站的宣传和订单信息进行截图保存;在线订房后,最好直接与预订的酒店电话确认。入住时要注意检查安全设施。
   消费者在参加商场购物促销时,要了解清楚活动规则,特别要留意经营者宣传海报上相关优惠促销的限制性条件,莫贪图便宜冲动消费。交款要交到商场统一设置的收银台,切勿交到售货员手中。
   火车票须通过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官方渠道购买。购买机票则应先选择航空公司官网或者信誉好的订票网站,还要弄清限制条件。
   预订饭菜时,应看样菜点餐,按需选择,不要被花哨的菜名迷惑,对特殊的菜品应与酒店协商标明具体食材,明确用餐时间、服务细节和取消变更的违约责任。
   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采购年货食品。
   购买预付卡时务必理性谨慎,注意检查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单位是否拥有较高的市场信誉度和较好的经营状况;拒绝一次性存入过多金额;要和经营者签订合同,约定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遇到合法权益受损情况,一定要保留好消费凭据,及时向当地消协组织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