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年为消费者挽损5306.63万元
本报记者 王钰钦
1月16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2年度全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报告》。其中一般食品类投诉18530件,居商品类投诉首位;餐饮和住宿类投诉 6057件,居服务类投诉第二位。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06.63万元,涉及争议金额20087.81万元。
2022年度,山西省市场监管12315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309570件。其中,投诉90763件,占受理总量的29.32%;举报45223件,占受理总量的14.61%;咨询173584件,占受理总量的56.07%。
根据投诉性质分类,2022年在受理的所有投诉问题中,排名前五位的热点依次为:质量投诉、售后服务投诉、合同投诉、食品安全投诉、广告投诉。在商品类投诉中,排名前三位的热点依次为:一般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家居用品类。
其中,一般食品类投诉18530件,居商品类投诉首位。反映的主要问题:销售的食品存在过期、变质、有异物、缺斤短两、三无食品、非法添加食品原料等问题;奶油以次充好;线上购买的水果腐烂变质,商家拒绝更换;食品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商家或网店销售的食品存在虚假宣传和功效夸大等。
在服务类投诉中,餐饮和住宿类投诉6057件,居服务类投诉第二位。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会员卡后限制消费、食物中有异物、菜品不明码标价、虚假宣传、优惠券不能使用等;住宿服务有住宿环境差,通过网络或电话预订酒店无法正常入住、订单取消不给退费、房价临时上调、房间布局或服务设施与宣传不相符等问题。
2022年,山西省市场监管12315共接收举报45223件,举报内容主要有广告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食品问题、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价格违法行为、违规收费行为、商标违法行为、无照经营和违反登记管理行为等。广告违法行为占举报类首位,主要违法行为有:广告内容存在虚假宣传;食品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发布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或《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