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03月29日

太原“反规避执行”全面启动


    本报记者 王钰钦

  “充分运用限消、失信、拘留、罚款、追究拒执等执行手段,拘留一批、罚款一批、移送拒执一批,解决一批执行难案件。”3月27日起,太原法院集中开展为期13周的“反规避执行”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3月27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全市法院“反规避执行”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活动动员大会。14时30分,随着行动命令,整装待发的执行干警分乘警车呼啸而出,“反规避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帷幕。此次专项行动将分为4次13周阶段性集中行动,行动期间将重点打击包括以暴力方式抗拒执行、拒不腾退房屋、虚假报告财产、为恶意拖延执行假意和解、虚假诉讼等36种阻碍财产调查处置、被执行人隐匿、转移隐匿财产、滥用司法程序规避执行的行为,确保“反规避执行”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太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冯少华指出,活动以4个“集中打击”有力举措和周密部署打破枷锁、拆除藩篱、重拳出击,力求形成“反规避执行”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全社会诚信诉讼、诚信执行的良好氛围,必将对太原市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和意义。
  “兑现不了判决,正义依然没有实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强调,此次专项行动是市企业破产暨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决策,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作为“一把手”工程,绝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提升执行队伍的数量和质量,提升执行装备和信息化水平,用好信息化和失信惩戒两把利剑,保障执行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完善预拘留决定书、“执破协同”“司法审计+三预”等工作机制,提升“反规避执行”能力,用3至4年时间逐步消除终本执行“僵尸企业案件”。同时,加强终本案件规范化建设,让报告财产令成为“老赖”头上的“紧箍咒”,切实提高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
  截至当日18时,两级法院共采取限制高消费116人;纳入失信64人;搜查2处;强制腾房1处;拘传46人;拘留18人;移送拒执1人;执结130案;执行和解54案;结案标的3613.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