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本报记者 陈晓平 通讯员 温振华 李佳妮
5月31日,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侵害未成年人和家长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希望对家长有所警醒。
2022年6月,大军(化名)担任宁武县某体能公司的轮滑教练,负责该公司在县广场的室外轮滑培训。培训期间,大军假借公司名义搞虚假活动,冒充公司老板,骗得家长给其转账。截至案发,共有12名学生家长被骗,诈骗金额累计两万余元。
宁武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大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捏造事实,诈骗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提醒:家长务必认真查看培训机构资质,仔细审查培训合同,保留好收据、合同,坚持理性消费,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