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06月20日

忻州交警重拳整治“飙车炸街”行为


    本报记者 陈晓平 通讯员 建军

  轰鸣的马达声,高分贝的喇叭声,呼啸而过的“速度与激情”,极大地扰乱了市民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为此,忻州公安交警部门出手整治摩托车 “飙车炸街”行为,并曝光一批摩托车“飙车炸街”典型案例。
  6月15日晚,在忻府区慕山路,李某润驾驶号牌为晋HN242*的非法改装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被直属二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根据相关法规,忻州交警依法对李某润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元,责令恢复车辆改装部位原状的行政处罚。
  6月9日17时50分,在繁峙中兴大街,康某因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随后,18时04分,王某某也因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核查,两名驾驶人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没有上牌,骑行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根据相关规定,繁峙交警依法对康某、王某某二人处以罚款550元。
  6月11日,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在原平市主干道经常有摩托快速行驶、争道抢行,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通过摸排走访,于当日14时许在文体广场附近查获该车辆。经调查,发现驾驶人樊某壮未满18周岁,未达到驾驶摩托车的法定年龄。对此,大队民警对驾驶人及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樊某壮及其家长进行了普法教育,并要求在监护人陪同下写下悔过保证书予以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