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化身“老师”开展法治宣传
本报记者 刘琴
近日,团长子县委、长子县少工委组织东街小学学生开展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学生化身“小老师”,紧扣主题,分别围绕民法典的六大基本原则、怎样判断未成年人是否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岁的孩子能用压岁钱买东西吗、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和校园霸凌该怎么办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穿插播放视频、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等环节,以生动形象、幽默诙谐的语言,剖析了其中蕴含的法律关系,提醒大家应该遵纪守法,既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之后,“小老师”和同学们通过开展“三七过”小游戏,就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进行提问,寓教于乐,加深了大家对民法典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知识运用能力。同学们纷纷表示,要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守住法律底线,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下一步,团长子县委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和职能特长,多形式、多渠道、灵活多样地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