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山西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启动申报
本报记者 郭丽菲
日前,按照团省委、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定2022年度山西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开展2023年度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2023年度山西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申报正式启动。
申报要求各创建集体严格按照《山西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中的创建条件和有关要求完成创建工作。各推荐单位按照管理办法中的工作原则和程序,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候选集体。推荐集体须从已向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组委会备案的创建集体中产生。
初评中,各推荐单位要对创建集体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其中,各团市委、综改示范区团工委还需会同市级应急管理部门),采用现场核查(不少于3人)、集中答辩、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方式开展初评,并对创建集体进行评分和排序。要特别注重考查集体的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情况和“六个一”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创建集体在创建周期未完成“六个一”任务的,取消本次评选资格)。被推荐集体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推荐单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隐瞒事故、伪造事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集体申报资格,推荐单位不再补报。
被推荐集体须严格依照创建评分情况中的七项评分内容逐项整理汇总印证资料,并形成《创建活动资料汇编》。各推荐单位务必于10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山西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推荐表》《2023年度山西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评分表》《2023年度山西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各被推荐集体 《创建活动资料汇编》(一式两本),各推荐单位活动总结、公示证明(一式一份)等印证材料纸质版邮寄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以上资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未按要求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团省委、省应急管理厅将对被推荐集体进行严格审核,对推荐单位现场核查情况和评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将采用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方式完成评选,按照1.2∶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表彰集体,并对公示无异议的集体予以命名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