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若干措施拉动经济增长
本报记者 赵云云
11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有关负责同志解读了《山西省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 《若干政策措施》)有关内容。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马双喜介绍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提出20条促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促消费政策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强化消费支撑的安排部署,为更好释放促消费政策红利,优化消费产品供给,丰富拓展消费业态,改善城乡消费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在前期政策储备的基础上,立足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若干政策措施》。
《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8个部分32条具体举措。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及政策目标。
第二部分,扩大汽车消费,包括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活跃二手车交易市场、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停车位供给等6条举措。
第三部分,支持住房需求,包括做好保交楼工作、落实住房消费补贴、加强住房信贷支持、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供给、提升家装家居和家电消费等5条举措。
第四部分,扩大服务消费,包括扩大餐饮消费、丰富文旅业态、激活文旅消费、促进文娱体育消费、推动会展业提质升级、支持康养消费、提升健康服务消费等7条举措。
第五部分,促进农村消费,包括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特色产品进城、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等4条举措。
第六部分,拓展品质消费,包括壮大数字消费、推广绿色消费、促进品牌消费等3条举措。
第七部分,扩大有效供给,包括培育消费品重点产业链、做强消费品特色专业镇、加快预制菜产业发展等3条举措。
第八部分,优化消费环境。包括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强化消费金融支持、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等4条举措。
马双喜表示,“下一步,省直有关部门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促消费相关具体举措,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充分释放消费市场活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同时,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等,着力提升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不断夯实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坚实基础,切实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实现整体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