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首批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发布
本报记者 吕汉富
12月19日,大同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了大同市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今年以来,大同市司法局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包容审慎监管创优营商环境的要求,聚焦省委赋予大同市“打造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桥头堡”的重大使命,围绕“八型八地”的发展定位,紧扣“四个赛道”的突破方向,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在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推行柔性执法制度,在全省首家牵头编制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据介绍,柔性执法是优化大同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柔性执法是行政执法机关积极转变执法方式、创优执法环境的实践路径。实行“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引导企业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以有“温度”的监管助力企业发展“升温”,为市场主体成长和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有利于支持促进企业经济长远健康发展。
大同市委市政府将推行柔性执法作为该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依法保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服务保障。通过调研发现,大同市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存在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公布途径不统一、贯彻执行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因此要编制公布柔性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柔性执法的实施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价值及社会意义。按照大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从今年3月起,大同市司法局印发系列文件、制定格式模板,牵头指导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梳理、制定本部门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清单制定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省级主管部门业务规定、本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等内容,制定本部门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对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适用条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进行了明确。经行政执法部门报送、大同市司法局法制审核、反馈核对、编制汇总等环节,最终形成《大同市行政执法部门柔性执法清单 (2023版)》,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统一公布。
据介绍,清单包含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三部分。清单涵盖26个行政执法部门共860项行政处罚事项。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355项,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391项,涉及交通运输、水务、消防救援、文化旅游等领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114项,涉及水务、交通运输、公安等领域。此外,清单涉及的内容并不是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的全部情形,本清单未列明的违法行为,符合法定免罚、轻罚条件的,同样应当依法处理。
此次发布的清单是大同市第一批柔性执法事项清单,下一步,大同市司法局将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指导,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柔性执法事项清单,确保柔性执法落地落实。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和执法实践,及时调整、增减相关事项,适时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让清单更加契合企业发展实际需要,为大同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