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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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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清明假期期间,运城市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开展交通勤务的同时,对群众面对面开展了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向大家详细讲解了三轮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超员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分心驾驶以及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知危险会避险”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清明假期出行安全。 本报记者 李云霞通讯员 李东兴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