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4月18日

山西多个集体和个人获全国先进


    本报记者 王钰钦

  近日,司法部对在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其中,山西6个集体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9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个集体被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5名个人被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据悉,6个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分别是:朔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忻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吕梁市法律援助中心、晋中市榆次区法律援助中心、山西成诚律师事务所、山西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这些集体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展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素养,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9名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分别是:岳姝娅、赵云红、杜雪霏、弓晓娟、李宁宁、李芳、王秀红、郭继红和智茹。这些先进个人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付出了辛勤的努力,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
  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山西省同样取得了显著成绩。20个“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分别是:山西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仲裁管理处)、太原市万柏林区司法局、山西省临汾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行政审批科)、山西华瑞律师事务所等,涵盖了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多个层面。这些集体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山西省还有25名个人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他们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表现出色,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此次表彰是对山西省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广大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激励和鞭策。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