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5月07日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

有奖发票“踏歌”来 服务经济促消费


    本报记者 李睿

  连日来,太原市出台多项措施支持演唱会经济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着眼于有效促进释放消费潜力、持续提升税收管理质效,紧紧抓住演唱会举办期间消费市场更为活跃的有利契机,积极部署开展发票有奖活动,切实为演唱会经济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据介绍,“有奖发票”活动从2024年5月1日开始,参与活动的行业包括住宿、餐饮、旅游、娱乐、文化、体育、交通、零售8个行业。自然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上述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或服务,取得的在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注册登记的纳税人依法开具的票面金额50元 (含)以上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山西增值税普通发票、山西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以下统称“普通发票”),均可参加活动。
  自然人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普通发票后,需通过云闪付APP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即可参与活动。有奖发票实行“一次”摇奖模式,每日设5个档次的固定奖项,每月随机设特等奖奖项。票面金额越大,摇奖机会越多。奖金以消费券形式通过云闪付APP即时给付中奖者,限定消费时间为自领取之日起6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