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引纠纷民警巧妙调解化矛盾
本报记者 王文丽 通讯员 潘振华 刁会民
“还以为要等很久才能拿到工伤赔偿,我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近日,辖区群众李某向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社区民警丁鹏连连道谢。
3月11日,李某在常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工作时,左侧前臂创伤性切断。李某向常某索赔20万元,常某称已垫付医药费、保险已理赔,愿意再给予一些赔偿,但再赔20万元实在不合理。李某认为这次工伤严重影响自己的劳动能力。对此,丁鹏为双方算了经济账、名誉账、人情账,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李某顺利收到剩余的67000元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