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高考移民”的生态
古时候的“高考移民”,主要包括“冒籍”和“寄应”两种情况。“冒籍”,指考生或冒名,或改变户籍,到解额多的地区参加发解试,以求更容易得解。“寄应”,指非本土的考生寄籍应试。《唐摭言》称盛唐之后,“乡贡渐广,率多寄应者”。是一种自发的自由行为,制度对此并没有限制,并不违规,可看作对两汉以来游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
而从古代科举制度史看,秦制荀学,汉唐家法,是绕不过去的。冒籍在唐朝大行其道,在开元、天宝年间更为常见。例如,蒲州(今山西永济)诗人王维,并没有参加当地的解试 (乡试),却去京兆地区参与当地的解试。不过,他的运气非常好,因为琵琶弹得好,博得了公主的赏识,公主内定王维为京兆府的解试第一名。这件事可以作为冒籍之事不断发酵的一个例证。冒籍在有唐代已然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因此,开元十九年,朝廷颁布了一个规定:考试都在本地考,冒籍者遣送回本地。
冒籍一事,到了北宋时期又有了新的花样。太宗朝,宇内大致统一,聚集在京城的考生人数剧增。礼部省试终于无法承受,到了必须出台限制名额规定的时候了。至道三年五月诏令:“每进士一百人只解二十人。”北宋中叶,欧阳修与司马光之间爆发了科举史上首次有关南北录取配额的争辩。双方在凭才取士(全国统一分数线)还是逐路取士(按行政区分配录取名额)问题上争执不下。可见,科举录取地域分配不均的问题,一直延续到明朝。
明朝初年爆发了著名的 “南北榜案”。这场发生在洪武三十年的丁丑会试直接的导火索是北方士人全部落榜。于是就有了主考官刘三吾“南人,私其乡”的传言。这件事被朱元璋知道,他亲自阅卷,钦定任伯安等六十一人。最后,廷试韩克忠第一,录取者又都为北方士人。这场轰动明初的“南北榜”案被史家定性为“科场弊窦既多,议论频数。元末明初,战乱频仍,民生凋敝,以故山林岩穴、草茅穷居,无不获自达于上,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可胜数”。而“山东、河南多是无人之地”,“河北诸处,兵后田荒,居民鲜少”。
清朝时期,统治者为了统合南北,试图通过均衡各地的录取名额,来达到政治势力的合理分配、巩固中央集权统治。这就是通常说的“分区配额”与“原籍应试”。有清一代,冒籍问题最为集中的学段为“童试”。而随着科考繁兴,户籍制度相对宽松,科举录取率和士子科场竞争力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科举冒籍现象越发普遍之下,地处京师的顺天府冒籍现象尤其严重。
面对从清初就开始的 “顺天冒籍”,清政府推出了审音制度,甚至在乾隆时期专门设置了审音官员,要求“本童背诵三代履历,察其年貌,辨其语音”。从顺天府大、宛二县童试始,到乾隆前期推广至顺天府外属州县及直隶地区,再到乾隆中后期,审音制度推广到全国各省。
据《三联生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