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林改 山西接下来这么干
本报记者 郭丽菲
5月24日,山西省省级总林长联合签发了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30日,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对总林长令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下一步如何持续推进进行了介绍。
四聚焦对改革工作发出动员
4月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谋划了新时代新征程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是当前和今后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推进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改出“山西路径”,省级总林长又专门联合签发了山西省总林长令,集中从4个方面对改革工作发出动员、提出要求、压实责任。
聚焦改革目标,明确联动协调的工作职责。为了实现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总林长令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全面推进改革。
聚焦示范先行,支持富有成效的改革探索。总林长令鼓励地方和基层积极探索,要求各地精耕细作一批改革 “试验田”,为全省改革探路子、做示范、立标杆。重点支持晋城市、晋中市、长治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市,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聚焦保障权益,提出巩固成果的改革要求。总林长令围绕保障林农权益,提出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对承包期届满的开展延包试点,不得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再流转或者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围绕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路径,要求大力实施兴林富民行动,完善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围绕发挥国有林场资源、队伍和管理优势,支持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改,开展好“百场带千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聚焦强化考核,压实深化改革的政治责任。总林长令重点要求在“稳、活、融、试”4个字上下功夫,围绕8项改革任务和23项具体改革举措,针对本地实际确定牵引性的试点内容、落实引领性的试点举措、形成可复制的试点成效。
三锚定蹄急步稳推进改革
今年第2号省级总林长令聚焦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林草生态建设的重点工作。
山西省林草局改革发展处处长邢俊华介绍,下一步,我省林草系统将重点从3个方面落实好总林长令的部署安排,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建立完善“1+N+X”政策体系,答好“林改四问”,服务改革落地。聚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指导基层用足用好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发展和规范推广林业资产收益扶贫、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森林经营试点、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发展、森林保险、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全面构建“X”政策体系,答好“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林改四问。
明确改革内容,开展好十大行动,推进改革落地。省林草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了2024—2025年度改革重点内容,晋城、晋中、长治3个先行市将率先开展“百场带千村”、产业富民、保障林农权益、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创新采伐制度、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生态保护补偿、林业金融创新、加强队伍建设、专项考核十大行动,对照“行动”46条实现路径,推动集体林改向纵深发展,带领全省如期实现改革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梳理实施路径,推进好9项机制试点,引领改革落地。认真组织壶关、乡宁、岢岚等27个试点县围绕种树农民收益保障、集体林业大县利益补偿、发展林业规模经营、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林权投融资机制、林业财产权益保护制度、林业产业发展、集体林经营管理制度、社会化服务9大机制,对照“机制”56条实现路径开展试点。今年6月底前,各试点县制定实施计划,年底前基本建立相关制度,取得初步成效,2025年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炼发展模式,在全省进行推广。通过积极探索,先行先试,试出生态美、百姓富的新路径,当好全省深化林改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