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琠:廉公贤能“吴阁老”
“宽厚和平,持己清廉。”
姓名:吴琠
生卒年:公元1637—1705年
字:伯美
号:铜川
祖籍:山西沁州(今长治市沁县)
朝代:清朝
职业:刑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等
业绩:清朝康雍年间一代良相
励精图治 清澈无私
康熙六年,吴琠被选授为河南汝宁府确山县知县,明末清初,各路人马在确山逐鹿中原,这里受到了严重的战争创伤。吴琠来到确山,当务之急是医治战争的创伤,给流离失所的百姓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为此,吴琠倾注了全部的心血,他到处勘察灾情,张贴安民告示,还把自己的工资拿出来修葺文庙,使昔日破败的景象被朗朗书声所取代。
明察秋毫 按律治罪
湖北兵变之后,一些黠猾之徒,指仇人为贼党,地方官清浊不分,株连无数无辜的人,引起民怨沸沸,吴琠明察秋毫,惩治那帮诬告的奸人,对于听信诬言指良为奸的官员,也按律治罪。他在审理积案、平反冤狱中发现,很多冤屈者都是屈打成招,于是他发布了到任后的第三道令《饬禁酷刑示》,号召各级官员,务必遵令改悔,如仍有酷暴重刑害民者,一经查实,务必严办,决不能让老百姓的生命作为官府的鱼肉。
清廉正直 风度端凝
在百姓的眼里,吴琠是清官好官,他体恤下情,关心民疾,不扰民间一物,不短行户一直。康熙四十二年,吴琠的亲侄子通过会试,但在殿试时,由于过度紧张,卷子上有一处字迹越过了规定线,被取消了进士资格,而此时的吴琠为内阁首席大学士,正处于权力的顶峰时期,但他却没有动用手中权力为侄子开脱,皇帝曾亲自书写了“风度端凝”四字榜文赏赐给他。 据纪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