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现场交流会举行
本报记者 郭丽菲
近日,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暨服务提升工作现场交流研讨会在晋城市举行,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符里刚、团省委副书记米小兵、晋城市副市长张鹏飞出席会议。
为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山西省人民政府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2024年省政府重点目标任务。省住建厅积极推选晋城市为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第二批试点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晋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和灵活就业人员参缴办法,将该项工作纳入民生实事事项,提出了灵活就业人员进出灵活、缴存灵活、转换灵活、提取灵活的缴存使用政策,探索建立了财政贴息、人才补贴、住房保障优先、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六项优惠措施,总结了一系列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其它城市也先后制定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办法和细则,并开通了线上业务办理渠道,青年人、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均可自主缴纳住房公积金。
为进一步让全省广大青年及时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团省委、省住建厅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山西青年报》等团属媒体阵地,大力宣传以晋城市为代表的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对住房公积金的认知度和关注度;充分发挥“12355”青年服务平台优势,探索开通公积金咨询专线,向全省青年解答住房公积金政策,引导青年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要强化交流合作,加强团委和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合作,共同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动员全省团组织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上发挥作用,为青年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困难。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共有7.05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14.22亿元,为0.99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2.37亿元,为5.45万名灵活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2.28亿元。通过提取和发放公积金贷款,为灵活就业人员“住有所居”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