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8月07日
到2035年

我省将全面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本报记者 刘家进
  
  8月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内容。《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35年,高效完备、精准科学、运行顺畅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山西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继平介绍,围绕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我省提出三方面重点任务。
  强化源头预防,完善全域覆盖分区管控体系。一方面编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确编制主体、发布实施及更新调整等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实施生态环境差异化管理,根据三类管控单元不同特点,提出“一单元一清单”环境管理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以保护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重点,减少开发建设活动;重点管控单元以人口密集区、工业聚集区为主,需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般要求。
  支持绿色转型,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重大生产力布局,结合现有政策,对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战略实施提出相关要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对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出科学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与资源环境相适应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招商引资科学决策,指导项目合理选址选线。
  精准科学施策,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围绕筑牢华北地区重要生态屏障,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提出加快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相关措施。强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加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境要素管理的统筹,提出系统推动汾河、桑干河等重点流域管控措施。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强化区域协同治理,提出一体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关措施。加强政策联动,提出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衔接等具体要求。
  此外,《实施意见》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差异化精准科学施策,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建设,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
  
  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起步于2018年。经过6年多的探索实践,目前,全省共划定1599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40个,面积5.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3.81%;重点管控单元646个,面积3.5万平方公里,占比22.33%;一般管控单元113个,面积6.87万平方公里,占比43.86%。省、市两级根据1599个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制定差异化准入清单上万条。2022年,山西省分区管控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上线运行。平台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三晋通APP等,面向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成果展示、查询、智能研判等功能。目前,平台注册用户2300余个,访问次数近6万次,智能研判分析9000余次,导出研判报告8800余份,得到了企业、技术单位和管理部门的广泛赞誉。
  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鲜明特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既有效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留出更多空间,又为支撑政策科学决策、规划编制、优化生产力布局提供绿色标尺,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致力于保护好黄河“母亲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支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两高”项目环评审批,从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区域污染物削减等方面严格把关,倒逼企业优化布局、提标改造、转型升级。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生态、大气、水等要素污染治理中的应用,精准科学施策,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指导项目选址选线,借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空间及政策集成优势,服务项目科学选址选线,规避投资风险,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