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激励“内部吹哨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
本报记者 王钰钦
8月26日,太原市安委办下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开展高处作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激励“内部吹哨人”和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事故隐患。
通知指出,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全面排查和治理高处作业事故隐患,解决现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防护措施不完善、作业行为不规范、吸取教训不深刻等问题。
此次整治包括规范企业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精准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开展反“三违”行动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企业高处作业13项注意事项。通知强调,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高处作业安全防范纳入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培训。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并考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从事脚手架搭设的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架子工证、登高架设证等),严格落实省应急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坚决杜绝无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入开展精准执法,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对所属企业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执法检查。要动真碰硬,坚决杜绝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立案查处、追责问责、公开曝光和“一案双罚”。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近期事故案例为典型,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等现场防范措施,不断强化工人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工人的安全操作技能,切实提升企业的安全防护能力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反 “三违”行动,要聚焦高处作业人员“三违”行为,常态化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编制高处作业应知应会手册,强化全员教育培训。扎实开展职工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随手拍”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进一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举报机制,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的人予以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