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8月28日

晋城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本报记者 毛明辉 通讯员 樊慧宁
  
  8月27日,记者从晋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一场全市范围的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督查活动正在晋城市进行。截至目前,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已出动72人次、41车次,对晋城市城区、泽州县、高平市、陵川县、沁水县的20余户销售电动自行车的企业进行了督查,并对15条线索开展督办整改。
  本次专项督查重点包括是否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及头盔销售企业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等台账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是否对销售企业开展常态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发现不合格的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并将抽查结果和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对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开展经常性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者违法提供改装服务、在改装服务中使用伪劣蓄电池等配件行为及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和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进口等行为;是否对生产、销售、改装等各环节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追溯调查,对涉及其他地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移送线索或依法请求协助调查,依法推动暂停、撤销违法生产企业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