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矿企业开展“起底式”安全教育培训
本报记者 王钰钦
近日,太原市应急管理局、太原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9月份为 “起底式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月”。从即日起至9月底,全市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含停产整顿煤矿)全体从业人员将开展“起底式”集中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要统筹好生产与安全教育培训的关系。在正常生产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培训时间,认真组织计划实施,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实效。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履行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法定职责,亲自负责、亲自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方案、亲自组织实施。要确保所有从业人员不漏一人、全员参与,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对17部培训视频、137个事故案例完整观看、不漏一个案例,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对“八条硬措施”做到应知应会。
通知强调,全市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要通过组织分批次集中观看、反复观看事故案例,让每一名从业人员真正看明白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什么,想明白自己在日常工作中是否有类似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后在工作中如何切实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从思想根基上减少“三违”行为;深入学习科普教育片和组织实操训练,让每一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事故征兆、避灾路线、逃生救生方法等,能在30秒内“盲戴”使用自救器,切实增强事故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开展集中学习“八条硬措施”应知应会和反复讨论,让每一名从业人员清楚“要做什么、怎么做、不做怎么样”,进一步强化铁规意识、责任意识和落实意识。
通知指出,各县(市)应急管理局和主体企业要督促煤矿企业按要求开展集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具体联系负责人;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要根据监管权限立即安排专人下沉一线,驻矿盯守,监督指导此次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到位。培训结束后,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对培训情况开展“回头看”,随机抽查检查从业人员,检验培训开展的实际情况,对照入井人员信息和矿方提供的参培人员信息,发现未参加培训仍安排下井作业的,按照“提供虚假信息”的重大隐患严查重处;在此次活动结束后仍出现因“三违”引发事故的,在事故调查时要将此次集中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作为必查项,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太原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煤矿企业“起底式”集中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将促进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矿山企业全体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八条硬措施”,切实压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减少因“三违”直接引发的煤矿零星事故,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推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坚决扭转事故多发频发被动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安全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