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公安局水头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
近日,夏县公安局水头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
8月3日晚8时许,该所接110指令称:在小张村有人打报警人。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查:水头镇小张村王某博和王某杰因为车辆挡路发生争执,王某杰拿起路边的板凳打了王某博的背部,王某杰主动到案后并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第4项、第43条第1款之规定,该局于9月2日依法对王某杰予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 闫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