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力支持“两新”真金白银惠企利民
本报记者 刘家进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加力推进我省“两新”工作,抢抓政策机遇,促进投资和消费。9月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具体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加大支持力度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闫中立介绍,《措施》分为4个部分,从争取国家设备更新国债资金、用足用好国家下达山西省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债资金、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三个方面明确资金渠道、支持方向和补贴标准,并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管理、优化市场环境、及时跟踪问效等提出具体要求。
《措施》提出,我省将重点支持汽车报废和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家装消费品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老旧营运货车和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等领域。
在扩大支持范围上再加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方面,结合我省空气质量改善和交通领域设备更新需求,明确提出在完成好国三及以下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的前提下,将报废范围扩大到国四营运类柴油货车。结合我省重卡货车供需现状,将更新范围扩大到甲醇、燃气货车。家电产品换新方面,在国家确定8类家电产品的基础上,将支持范围扩大到15类,新增洗碗机、智能门锁、扫地机器人等新型智能家电产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在提高补贴标准上再加力。汽车以旧换新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由此前的2000元提升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家电产品换新方面,补贴标准由此前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0%,提升至最高补贴20%。家装消费品“焕新”方面,补贴标准由此前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0%提升至15%。家电产品和家装消费品每位消费者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收旧并换购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予以一次性500元补贴。
在优化流程上再加力。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电产品换新、家装消费品“焕新”方面,均提出由省商务厅通过竞争方式确定全省统一的换新支付服务平台,解决了消费者补贴领取时间长、效率不高的问题。针对我省居民消费方式的转变,提出鼓励相关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开设线上线下专区,提高补贴的高效性、便捷性和安全性。
下一步,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将制定各领域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补贴标准和流程,财政、市场监管等各有关部门也将合力推动政策落实,下大力气用足用好国家下达我省的国债资金。
公交行业提质升级机遇
我省从2015年起开始大规模推广使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占比多年来一直稳居全国前三,在治理大气污染、减少碳排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局长段新源介绍说,这次国家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力推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为我省公交行业再一次扩容创新、提质升级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本次补贴资金申请过程中,公交企业如果更新公交车或动力电池,需重点关注的环节可概括为“8232”。
“8”是指“车龄”要满8年。此次补贴资金只能用于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为准)的城市公交车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
“2”是指要掌握2个补贴标准。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按照国家关于推广小型化、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辆的要求,我省对不同车型的补贴标准将以8万元为基准上下浮动,具体金额需要等更新工作完成后测算确定。
“3”是指要把握好3个时间节点。一是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和动力电池更换的有关手续和验收证明应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二是公交企业提交补贴资金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三是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申报资料分5个批次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将下达补贴计划,具体时间安排以我省《实施细则》为准。
“2”是指补贴资金发放分2个阶段。第一阶段,财政部门依据行业主管部门的复核意见,分5个批次对更换动力电池的发放补贴。第二阶段,待全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工作完成,测算确定出不同车型补贴标准后,统一下发车辆更新的补贴资金。
从汇总情况看,全省有更新意愿的车辆已超过5000辆,约占全省公交车总数的三分之一。下一步,各市要指导公交企业科学制定更新计划,在保障城市公交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有序推动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