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9月13日

忻州拟公开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本报记者 陈晓平
  
  9月11日,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忻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忻州市拟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现向社会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
  房源征集范围及条件:忻州城区范围内商品房性质的住宅、公寓、宿舍等,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房源)。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房源条件:位置合适,周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基本配备、生活配套相对完善;户型面积合适,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忻州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以70-120平方米为主)要求;手续齐全。房源所属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手续,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参与征集所需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参与征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信息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征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30日。联系地址:忻州市长征街21号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5室。联系电话:0350-3023453;邮件:xzzfk035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