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9月30日

《山西省体育发展条例》2025年1月起施行


  本报记者 赵云云
  
  9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 《山西省体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新闻发布。条例共9章60条,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条例》把以人为本、回应民生关切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体系,聚焦社会关注,深化体教融合,深挖产业价值,对体育发展涉及的各类问题作出回应,为推动全省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为保障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落到实处,《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体育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发掘、整理、保护、推广和创新具有本省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民俗传统体育项目。同时,《条例》在促进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发展、提升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培育体育组织发展、完善体育场地设施等方面作了一些具有前瞻性的规定和制度设计。
  山西省体育局副局长杜荣介绍,促进全民健身是一项事关大局、事关长远的系统工程。《条例》为全民健身工作提供了更可靠的法治保障。“今后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
  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我省体育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在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的同时,逐步实现公共体育场地基本平衡;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不断提高综合服务水平特别是提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智慧化服务水平和适应老年人、残疾人健身锻炼的服务水平;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根据人民群众健身需求,组织更多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不断扩大体育人口比例;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打造“一市一品、一县一品、一行一品”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围绕重要节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全民健身主题活动。
  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国民体质测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常态化机制;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优秀运动员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健身科普活动,推广普及科学健身方法;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群体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同时关心重视“一老一幼”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健身指导服务;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体育类行业组织和单位因地制宜开展 “体育进社区”等志愿服务活动。
  激发我省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构建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重点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在街道(乡镇)推行“3+X”模式(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加若干单项体育协会);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和承接政府购买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杜荣表示,“我们将切实发挥好督促指导作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对各地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政府保障职责情况、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多部门联动情况等进行督查,推动法规实施,同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条例》实施效果评估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