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10月11日

吕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本报记者 贺建锋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近日,吕梁市启动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本次活动截至12月31日,为期3个月。
  据悉,本次活动政府补贴主要覆盖4个方面:家电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在吕梁市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含烘干机)、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新风)等15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5%的补贴。上述产品未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可按照15%的标准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汽车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于今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提高补贴标准。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于今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通过省内已备案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吕梁市购买、省内上户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提高补贴标准。其中,对置换并购买20万元及以上燃油车和新能源车的消费者分别给予1.6万元、1.8万元补贴;对置换并购买20万元以下燃油车和新能源车的消费者分别给予1.3万元、1.5万元补贴。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采取对电动自行车个人用户 “购一销一”的补贴原则,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一次性500元补贴。
  家装消费品“焕新”。补贴范围为家装消费品,重点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家居消费品4个方向9种类型的消费品。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地面类、家具类等符合补贴范围类型的产品,按照剔除商家所有折扣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立减。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