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10月14日

忻州30所医疗机构实现检验结果互认


  本报记者 陈晓平 通讯员 杨峰雷
  
  “这是前两天在忻州市中心医院做检查的报告,您看还要重新做吗?”近日,家住忻州城区的李先生来到忻州市人民医院肾内科门诊看病,带上了此前的检验报告。医生查看了检查日期,结合患者的病情,判断上次的检验结果可以使用,并且以此为参照给患者调整了药物。截至9月底,忻州市30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已实施检验结果互认,检验结果互认7497人次,共减免费用99.12万元。
  
  推进检验结果互认
  
  如果在以前,看同一种病,换一家医院,往往还要重新进行检查检验。但是,检验结果互认的实施,让重复检查检验的经历一去不复返,让“病有所医”更便捷。今年以来,忻州在全市范围推进实施检验结果互认,有效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减少患者不必要的重复检验,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忻州市人民医院多次召开会议进一步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忻州市卫健委专门出台《推进“检验结果互认”解决群众看病重复检验、费用高问题的实施方案》对互认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并就加强质量控制、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检验工作的质量水平提出具体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已组织2次临床检验能力提升培训,共培训相关专业人员200余名,指导各医院找差距、补短板,全方位推动医学检验能力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忻州市保德县率先推行检验结果跨省互认。该县积极同黄河对岸的陕西省府谷县进行沟通协调,明确互认医疗机构范围、诊疗项目、技术标准,对府谷县人民医院标记“陕HR”的检验结果进行互认,方便了两地群众就医。
  
  患者省钱省时省力
  
  省卫健委和省医保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互认项目范围,初步遴选94项检测方法 (检测系统)稳定性好、具有统一技术标准、费用较高、检测频率高的检验项目作为全省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这些互认项目在忻州的落实,让患者既省钱,又少跑路,省时省力。”忻州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科长李玉文表示,同时鼓励医务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其他检验结果予以互认。
  “忻州县级医院大多是二级医院,太原那几家有名的医院都是三级医院,各种检验项目二级医院收费要比三级医院低,如果病人先在当地县级医院做了检查,带着报告单到太原直接看病,比在太原的医院做检查节省一些费用。”李玉文认为这种当地检查、太原看病的方法可行,“需要到太原医院复查的病人甚至可以不用本人去太原,只要家属把当地检查的检验结果带到太原就行。”
  “检验结果互认要以患者为中心,让患者真正感受到政策的好处。”忻州市卫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冀晓鹏对此有深刻认识。一方面,要完善保障体系,让医生们“敢认”;另一方面,医务人员要加强与患者沟通,消除患者对“互认”的顾虑,对于重新检验的项目要做好解释,充分告知原因、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告知原则中明确了重新检验的8种情况,包括: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验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的项目;检验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项目;检验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 (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原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办理临床医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进一步复查的;其他情形确需进行复查等情况。
  作为省、市“听民意、办实事”重点项目,检验结果互认在忻州已经落地开花。忻州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已完成“山西省检验互认信息统计”系统连接。截至目前,注册医师2109人,注册医师数和检验结果互认人次数均在动态增加;忻州市30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互认的检验项目数从最初的1323项增加至1667项,项目互认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