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10月18日

晋城对施工许可办理进行再优化


  本报记者 毛明辉 通讯员 卢科
  
  10月17日,记者从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获悉,该局联合晋城市住建局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办理的通知(试行)》,围绕优化施工许可阶段各类事项的审批材料、流程,对施工许可办理进行全面优化,进一步加大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度,切实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推动项目建设再提速。
  进一步明确施工许可办理范围。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进一步明确施工许可办理层级。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筑工程建设地址在主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向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其质量安全由晋城市住建局负责监管。主城区规划范围以外的建筑工程向工程所在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由工程所在地的住建局负责监管。
  进一步明确施工许可申领规模。建设单位既可以申请一次性办理整个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也可以就建设工程中的单项工程或者按标段分别申请施工许可。工程项目分期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分期申请施工许可。
  进一步明确特殊建设模式项目施工许可办理要求。对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表中应填写“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信息,施工许可证上予以相应记载。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外,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限额以上的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前应当单独申领施工许可证。
  全面采用施工许可证网办模式,杜绝线下审批、体外循环。鼓励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申报,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网上打印时自动生成施工许可证号及二维码,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