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10月23日

河库“清四乱”保护母亲河


  本报记者 毛明辉
  
  10月22日,记者从沁水县水务局获悉,从现在起至11月底,沁水县将开展河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的整治范围为:县域内设有河长的25条河流和4座水库。其中,河流包括省级河流1条(沁河)、跨县重要河流2条(濩泽河和芦苇河)、县级主要河流7条(沁水县河、梅河、端氏河、柿庄河、胡底河、续鲁峪河、土沃河)、县级其他河流9条及50平方千米以下重要河流6条;水库包括1座省管水库(张峰水库)和3座县管水库(湾则水库、山泽水库和蒲峪水库),主要排查整治河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突出问题,坚决清存量、遏增量,持续改善全县河库及周边总体面貌,打造河畅、水清、岸绿、库稳、景美、人和的水生态环境,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排查整治河道“四乱”问题,聚焦围垦、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建设妨碍行洪的厂房、养殖场,种植阻水片林和阻水高秆作物,违法违规建设跨河桥梁及穿河、穿堤的管线、管道、取水口、排水口等,切实清理整治存量问题。紧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以生态治理之名违法侵占河道、涉河建设项目施工违法占用河道、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等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治。全力整治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重点对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以及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工程安全和危害库岸稳定的设施、非法建(构)筑物等侵占水库库容问题进行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