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生态修复领域又获一国家级殊荣
本报记者 郭丽菲
日前,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推荐的山西静乐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案例,成功入选由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布的全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第二批典型案例名单。这是继山西平朔煤矿生态修复案例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后,山西在生态修复领域收获的又一国家级殊荣。
山西静乐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是国家“十三五”第三批山水工程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工程的重大支撑性子项目,位于山西中北部静乐县城南部,是山西省忻州市唯一一家国家湿地公园,不仅具有晋西北黄土高原湿地的独特典型性,而且是汾河乃至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
据介绍,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工程涉及太原市万柏林、尖草坪、古交、娄烦和忻州市宁武、静乐6个县(市、区),共设置68个子项目工程,项目类型主要为河流水系及水生态保护恢复、造林绿化治理、黄土丘陵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矿山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农田综合整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6大类,总投资约83.07亿元(含中央财政资金20亿元)。其中,山西静乐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涉及静乐县鹅城镇、神峪沟乡和丰润镇3个乡镇,南北延伸20公里,总面积593.85公顷,通过恢复汾河川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护水质、蓄洪调节、改善和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措施,完成湿地保护修复面积3252亩,完成林草等植被生态治理面积2010亩,筑牢京津冀乃至华北平原生态屏障,成为“让这条山西的母亲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生动实践,取得良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近年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生态修复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紧盯国家政策导向、资金投向、项目走向,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大项目、好项目,扎实履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部门职责。先后争取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工程、吕梁山山水工程两批次国家山水工程,共获得40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同时撬动98.15亿元地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其中,吕梁山山水工程是国家“十四五”第三批山水工程,涉及吕梁、临汾、运城3个市14个县(市、区),共设置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矿区生态修复、水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62个子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约55.08亿元 (含中央财政资金20亿元)。通过两批次项目实施,治理区域将近3万平方公里,占山西省国土面积的近20%,项目区水源涵养能力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得以有效保护,与山西省实施的“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共同发力,全面实现山西省黄河中段“一泓清水入黄河”的宏伟目标,大幅提升华北地区特别是雄安新区水源涵养地的生态功能,协同筑牢黄河、海河两大流域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