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刘引红获评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
本报记者 刘琴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授予10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98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我省共有4个集体、8名个人获得殊荣。其中,长治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长子县文化馆三级演员刘引红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据了解,刘引红一直潜心研究长子鼓书的唱腔唱法,形成了自己的风格特点,在不失传统韵味的基础上,吸取其他艺术门类的声腔唱法,对长子鼓书进行唱腔改革。她常年坚持下乡演出,深入农村对民间说唱团队、鼓书爱好者进行个别辅导,还经常到学校、厂矿、社区,通过表演、讲座、座谈等形式,传播和教授长子鼓书,并受聘于长治学院音乐系,定期在课堂上传授长子鼓书。此外,刘引红创建了 “引红鼓书传习所”,带出众多优秀弟子,在全国各类大赛和展演中屡屡获奖,为长子鼓书的传承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将以更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作风投入到非遗保护工作中去,引导更多人关注、参与和支持非遗保护工作,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力量。”刘引红表示。
近年来,该市高度重视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健全完善非遗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体系,现有19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1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