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和濮阳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本报记者 郭丽菲 刘琴
11月5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河南省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于日前正式签订“跨省通办”框架合作协议,为进一步优化两市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进一步实现山西、河南相关市、县(市、区)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提供了有力支持,标志着长治市在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协同方面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是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打通与京、津、冀、蒙等地“跨省通办”业务,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在此基础上,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经过多次考察交流和深入协商,最终达成了两市“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两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充分利用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集成应用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实现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跨省通办”。这一举措将极大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实现 “就近办理,只跑一次”,从而显著降低办事成本,提高登记效率。
此次长治市和濮阳市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两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共同打造升级版不动产政务服务体系的积极探索,也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将对两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