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重奖优质民营企业 最高50万元
本报记者 毛明辉 通讯员 赵静
11月19日,记者从陵川县融媒体中心获悉,陵川县严格执行中央、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优质民营企业实施重奖。
《方案》紧密结合全县经济发展实际和“十四五”规划,围绕“三大园区”建设、中药材产业、文旅康养等优势产业,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特色产业,并对获得各级各类质量奖的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对支持或参与制(修)订产业标准的民营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民营企业发放项目补助10万元,对成功注册一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产品)或国际商标的本县注册企业(组织)奖励10万元。同时,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常态化开展入企服务,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依法依规取消不必要的中介、评估、论证等事项,开展民营企业“获得电力”专项行动,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跨越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