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蝇头小利男子出借银行卡被处罚
本报记者 陈彤
为了不到500元报酬,男子高某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交给网络骗子,转走受害人被骗资金近30000元……11月21日,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对外发布,目前,违法人员高某已被该分局和平南路派出所抓获,受到拘留罚款处罚。
11月初,和平南路派出所接到分局反诈中心推送的线索,称24岁的男子高某有将银行卡借给网络骗子的嫌疑。在掌握确凿证据后,民警将高某抓获。
经审查,今年7月26日中午,高某在玉泉山公园内将名下的银行卡交给不法分子,任由对方实施诈骗,共转账29970元,全部为受害人梁某被骗资金,高某因此非法获利470元。鉴于高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出租银行账户,警方最终对其作出了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非法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公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等重要信息,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而参与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