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12月04日

“宪”在行动 法治“童”行


  本报记者 吕汉富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弘扬宪法精神,引导青少年树立宪法意识,12月2日,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刘佳瑜,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平城区十四校魏都校区,为五年级的110余名师生送上一堂精彩的法治课。
  刘佳瑜以“什么是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宪法中与小学生相关的规定”“小学生应知的法律小知识”四个方面为核心,通过播放视频、分析案例、知识问答等寓教于乐的方式,与同学们展开深入交流。在互动中,同学们不仅认识到了宪法的地位和作用,更明白了宪法在人生的每一个重要时刻都在为他们提供保护和指引。课堂上,同学们热情高涨,积极参与问答,不仅让他们对宪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明白了“木受绳则直、人学法则慎”的道理,更在他们心中种下了法治的种子。
  以法为鉴、明智成长。接下来,平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宪法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崇尚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的良好氛围,以更加坚定的步伐,织密法治教育的安全防护网,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司法力量,让法治之光照亮青少年的前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