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就业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专业化水平”。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是深化就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是落实就业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就业市场供需匹配的重要载体,是统筹经济发展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并有效推进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和体系建设,目前已建有4400多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年均服务1.1亿人次。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但与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目标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要坚持均衡可及。推进区域间、城乡间、人群间就业公共服务的均衡供给,是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应有之义。为各类劳动者提高技能和素质、提升就业竞争力创造更加均等可及的条件,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这就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完善覆盖全民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推动实现区域间就业公共资源的均等化、城乡间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一体化、各类劳动者享受就业公共服务权利的平等化。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要坚持普惠便捷。普惠便捷是高质量就业公共服务的基本特征。要坚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完善服务清单,强化常住地、就业地服务责任。一方面,要推动就业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广覆盖、用人主体广惠及、就业创业全贯通,夯实基层导向的就业公共服务基础,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另一方面,要适应就业模式新变化、就业工作新形势,统筹兼顾多层次多元化需求,规范建设零工市场,推动就业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满足灵活就业人员等新就业群体需求,确保服务及时有效惠及各个群体。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要坚持优质高效。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充分就业是基础,实现高质量就业是目标。建立高效率的就业市场供需匹配机制是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核心支撑。要加快理念模式创新,推行数字赋能的就业公共服务模式,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广数字赋能、实地摸排、精准服务的模式,强化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效能和劳动力市场匹配效率。
据《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