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力求最大程度为企业减负
本报记者 赵云云
12月12日,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三十场新闻发布会,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建红介绍了我省在“听民意办实事”中,进一步规范监管方面的具体情况。
刘建红介绍,“听民意办实事”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实事的重要举措。省应急管理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与省纪委监委有关部署精神,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减量与增效并举,从压减入企次数、规范入企行为、加强入企监督上下功夫,力求最大程度为企业减负。
创新方式,压减入企次数。一方面,开展联合检查。充分发挥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冶金工贸四个行业开展部门之间联合、上下级之间联动的执法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多头检查、重复执法的问题。另一方面,整合了基层煤矿监管队伍。将煤矿驻矿安监员、“五人小组”和监管专员3支队伍整合为1支队伍,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水平,今年7月底整合后,月均入矿次数同比减少一半以上,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
综合施策,规范入企行为。首先是实行清单管理。印发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逐一明确370项行政处罚事项依据和执法责任层级。其次是实施柔性执法。明确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向从业人员通报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35项情形,予以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处罚,同时,最大程度减少上限处罚。第三是强化信息系统使用。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煤矿执法系统和执法统计系统,以执法信息化推进执法规范化。
内外合力,加强入企监督。一方面,主动接受企业监督。入企检查时,向企业提供检查依据和廉政监督卡,企业有权对违规入企活动和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进行举报。另一方面,加强系统内部监督。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执法行为。此外,主动接受纪检监督。向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报备入企活动方案、检查结果等内容,重要检查事项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构参加,做到了源头管控、全过程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检查质效,制定出台安全生产领域入企活动办法,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入企监督检查、考核巡查、指导帮扶、调查研究等活动进一步规范,严格限定每年入企次数,设定企业安静期,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刘建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