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12月13日

山西发布消费提示 请注意查收


  本报记者 王钰钦
  
  12月12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11月份全省市场监管类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暨消费提示。11月份,全省市场监管12315机构共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8000件,同比增加5.04%,环比增加1.80%。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6.91万元。
  
  商品类投诉中食品类位居首位
  
  数据显示,11月份,从全省各市、综改示范区局工作机构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看,投诉量位居前三的市局为太原市、大同市、运城市,投诉量分别为2466件、1505件、1497件;举报量位居前三的市局为太原市、运城市、临汾市,举报量分别为1137件、766件、626件。
  在投诉热点方面,11月份,全省12315机构共接收投诉10739件,其中,商品类投诉 7149件,占投诉总量的66.57%;服务类投诉3590件,占投诉总量的33.43%。其中,商品类投诉中,排名前三位的热点依次为:食品类、家居用品类、服装鞋帽类。服务类投诉中,排名前三位的热点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教育培训服务类、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
  从投诉问题来看,投诉量较大的问题主要有:食品安全1839件、质量1190件、售后服务1079件、其他投诉问题1004件,合计占比71.14%。
  11月份被投诉较多的企业有:中国移动(山西分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梦莱百货店(个体工商户)。
  
  购买羽绒服 这些方面要关注
  
  冬季到来,气温不断降低。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山西省12315消费提示:要在购买羽绒服时,应保持理性,不被虚假宣传和低价诱惑所迷惑。购物前,应充分了解产品的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信息。羽绒服的保暖性能主要取决于其填充物——羽绒的质量。购买时,应仔细查看吊牌和耐久性标识,确认羽绒的种类(鸭绒或鹅绒)、绒子含量和充绒量等信息。如果购买的羽绒服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商家描述不符,可以向商家提出合理诉求,要求退货、换货或赔偿等。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合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