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纪”做深廉政警示教育
本报记者 王文丽 通讯员 闫朝晖
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是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的重要举措。12月19日,记者从山西省永济虞乡强制隔离戒毒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所深入挖掘不同领域、不同类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用“活教材”敲响警示钟。
该所精心筛选出近年来本所发生和查处的各类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在各级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曝光,让各部门“一把手”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以案释纪查问题、改作风、做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以律己、严管所辖。
为推动廉政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该所认真梳理日常工作督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通过集体约谈、下发提示、召开警示教育会等方式,对各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关键岗位人员明确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守好廉政风险点位,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紧盯关键节点,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重要节点来临前,通过下发通知、通报典型案例、发送廉洁提醒函等方式,提醒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始终保持清廉本色。
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底线》《赌输的人生》等警示教育片,参观永济李雪峰纪念馆,走进运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知敬畏 明职责 做表率”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借助违纪违规思想根源的揭示,释放纪律震慑力量,产生“敲山震虎”的警示作用。坚持在“清廉场所”微信公众号常态化推送廉洁文化、案例通报等内容,让党员干部在“指尖”课堂接受“零距离”的警示教育,形成强大的警示震慑效果。
此外,该所还以典型案件为鉴,采取面对面向受处分人所在部门公开宣布处分决定、下发纪律监察建议等措施,做深、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发挥审查调查工作的治本功能,推进源头防治,促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