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太原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3天
本报记者 刘家进
1月21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太原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以及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
2024年1-12月,太原市市区优良天数248天,优良率为67.8%,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3天;重污染天数2天,比去年同期减少4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为4.73,同比下降4.4%;六项污染物浓度有4项同比下降,分别是:CO、NO2、PM10、PM2.5,其中SO2、NO2、CO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污染负荷从大到小依次为O3、PM2.5、PM10、NO2、CO、SO2。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太原市地表水国考断面共6个,分别为汾河水库出口、上兰、李八沟、迎泽桥、河底村、韩武村。省考断面4个,分别是扫石桥、贯中桥、美锦桥、太榆退入汾口。2024年,太原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水体比例为83.3%,完成省下达83.3%的考核指标任务;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0%,比2023年的70%提高了10%;国考断面城市水质指数 (CWQI)为4.7910,比2023年的4.9040下降了2.30%,太原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2024年,太原市践行“让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年纳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地块共38个,全部落实土壤环境风险评价,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会同市规资局完成了79个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2024年,原太原煤气化旧厂区3个地块完成修复治理,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效果评估评审。至此,原太原煤气化旧厂区11个地块全部完成修复治理,确保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建立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共41个地块纳入清单管理。截至目前,太原市优先监管地块完成污染管控33个,完成率为80.5%。
生态环境执法方面,2024年,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聚力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执法保障,结合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围绕大气、水、固废等领域,先后组织开展了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突出环境问题攻坚、“利剑斩污”、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等21项专项行动及执法检查,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77件,处罚金额1573.6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处罚246件,免予处罚21件,重大案件10件(查封扣押2件、移送拘留4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4件),重点查办了环境违法犯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生态破坏等一系列重点案件,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2025年,太原市将以全面推进美丽太原建设为统领,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锚定空气质量“退后十”和“一泓清水入黄河”两大目标,全方位打造“无废城市”,积极推进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建设,持续抓好“四治”一体推进,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防范化解生态安全风险,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2025年,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为: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环境质量指标和重点工程污染物减排指标。其中: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控制在4.7以下,力争退出168个重点城市后十位,PM2.5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38μg/m3以下;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率为100%,劣Ⅴ类水体比率为0,确保实现“一泓清水出太原”;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