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5年02月17日

太原中院集中预选任企业破产管理人


  本报记者 王钰钦
  
  近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宣布在审理“执转破”案件中需预选任企业破产管理人。此次预选任旨在确保破产案件能够依法、高效、有序地进行。
  公告指出,本批“执转破”案件共有15件,将以案件为单位进行申报。报名条件包括:编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2022)》的律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指引,熟练适用破产快速审理程序,在6个月内完成管理人工作并报请终结破产程序;机构及其委派人员不存在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申报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选任方式采取“自愿报名+现场随机摇号”的方式,以案件为单位依次随机摇号,各确定1名首选机构和2名轮候备选机构。
  公告还提醒各机构应充分考虑本批案件的特点,如大多为无产可破案件,部分案件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下落不明等。选定的机构若未能在规定流程节点完成工作,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训勉直至更换,案件办理情况将作为管理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此外,公告还公布了随机选任企业破产管理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要求申报机构和当事人携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