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5年03月27日

吕梁全市范围实施封山禁火措施


  本报记者 贺建锋
  
  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林草资源安全,日前,吕梁市发出通告,决定从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5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严格的封山禁火措施。
  此次封山禁火的区域涵盖吕梁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林地、草地,以及距离林草地边缘300米内的范围。在禁火区域内,将全面禁止一系列野外用火行为。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或途经禁火区,禁止明火作业、爆破等可能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
  通告要求,在封山禁火期间,各级政府和林草经营单位必须明确防火责任区域和职责任务,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在重点林区和重点地段的入山口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并临时增设防火检查站。所有进出禁火区域的人员均需接受严格的防火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森林草原防火检查。
  此外,通告还要求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加强监护责任落实,严防火种进入林草地。对于确需进入防火区域内进行野外用火活动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同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严防失火,并接受林草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破坏或占用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
  对于违反禁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吕梁市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级公安部门也将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故意纵火和破坏防火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