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怨无悔法治路 有理有据公正行
本报记者 张云鹏 文/图
早上8点,坐在办公桌前开始一天的工作;晚上8点多,拖着略显疲惫的身躯走出办公大楼。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赵保军每一个工作日都像在与时间赛跑。
从助理审判员开始走向审判一线,赵保军一步一个脚印,向着心中的法治梦想不断迈进。赵保军编写的某厂诉某县政府行政赔偿一案成为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首个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案件。
勤研学苦练笃行万里路
2011年10月,赵保军成为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他感到在大学学到的理论知识远远不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于是,又考入山西财经大学读研究生。
在行政庭工作,赵保军除了负责办理案件,还负责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俗称“行政审判白皮书”)的撰写,连续四年发布行政案件审判白皮书,总结年度晋中市行政审判案件特点,并向行政机关提出建议。
此外,赵保军还勤于总结审判经验,负责报送各种案例。他报送的某食品公司诉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一案入选2024年度最高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件,王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案被选为司法救助典型案件,刘某某诉某县公安局罚款一案被省高院选为保护未成年人典型案件,韩某某诉某公安交警支队罚款一案、某公司诉某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一案被山西省高院选为行政审判典型案例。
2012年,赵保军开始独立办案。他办理过行政案、民事案、执行案、国家赔偿案、司法救助案等上千件。办理每一起案件,他都做到平等对待每一名当事人,换位思考、杜绝偏见、反复斟酌、依法裁判。
在承办山西某房地产公司诉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时,赵保军主动提出该案具有非常好的典型性和社会关注度,应当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让当事人和社会大众接受法治教育。2023年5月26日,该案在晋中中院大法庭开庭审理,50多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50多名大学生现场旁听案件,并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进行点评,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2024年,该案被评为山西省行政审判十大案例之一。
寻真相依法纠错显担当
在赵保军主审的案件中,有一个工伤认定案件具有指导意义。
赵某的丈夫白某系某公司职工,被派遣到某医院工作,做CT技师。2022年5月1日,白某值班期间早退,在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赵某为白某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赵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某县法院审理认为,白某提前下班的行为属于违反劳动纪律,但并不足以导致其失去工伤保险资格,判决撤销人社部门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进入二审后,赵保军接手了该案。他查询了相关司法案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医院职工在未完成交接班的事实认定擅离岗位属于重大过错,不应认定为工伤。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改判,支持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
守初心司法救助解民困
赵保军说:“再小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
2022年6月12日,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与姚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及乘车人刘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事故发生当日,刘某被送往多家医院诊治,出院诊断为持续性植物状态,脑室扩张,脑萎缩。出院后,经相关鉴定部门鉴定,刘某为一级伤残。一审法院判决责任人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5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为给刘某治病,其家人已将积蓄花光,还欠下十几万元债务,生活面临窘境。
赵保军收到刘某的申请司法救助材料后,为刘某争取到20万元司法救助金。刘母到法院送锦旗,对赵保军迅速办理手续表示感谢。
现在,赵保军年均办案200件以上。他说:“只有不忘初心,持续努力才是通向理想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