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本报记者 王钰钦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省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旨在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次征集范围聚焦2023年以来行政执法单位在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涵盖7个方面。在乱收费问题方面,包括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以及不执行惠企收费政策等。在乱罚款问题方面,包括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罚款、随意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且类案不同罚等。在乱检查问题方面,涉及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随意检查且程序不合法等。在乱查封问题方面,主要是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范围、额度、时限查封涉案财产。在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方面,包括超越法定管辖范围执法、利用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权限在异地执法等。在趋利性执法问题方面,涵盖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收入随意设置监控设备,将罚没收入与单位经费、福利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等。在其他问题方面,包括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行为。
为方便广大企业、群众反映问题,公告提供了多种征集方式。可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寄信件等方式,向问题涉及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同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反映。
公告还明确了相关事项,以保障线索征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问题处理的有效性。提供问题线索时,应包含行政执法单位名称及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信息,便于核实处理。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已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同时,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但反映人需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内容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