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
本报记者 毛明辉
近日,晋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 《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工作,是晋城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晋城市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重点项目。晋城市民政部门表示,将于6月底前把提标资金及时且足额发放到困难对象手中。
据了解,此次提标情况为,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90元(每人每年9480元),平均每人每月提高50元;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5元 (每人每年 7860元),平均每人每月提高45元;同时,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也相应进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