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5年06月18日

国有企业纪委与内部审计协同监督机制构建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公司 唐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骨干力量,国企肩负着保值增值、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然而,一些国企内部存在监管缺位、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作为国企内部两个重要监督主体,理应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协同机制,共同服务保障企业中心工作。本文就纪委内审协同这一课题展开深入探讨,以期为强化国企监督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有益启示。
  一、国有企业纪委与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
  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是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中两股重要的监督力量,二者分工明确、各有侧重,但又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致力于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其监督的重点是国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的纪律,确保国企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内部审计则侧重于对企业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等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内部审计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等,助力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者虽各有侧重,但目标一致,都是维护国企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因此,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应通力协作,形成监督合力,构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问责的立体化监督格局,更好地服务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大局。
  二、纪委与内部审计协同监督机制的基本内容
  (一)明确职责边界,构建分工协作机制
  纪委和内审部门要明晰各自的监督职责,找准职能定位,在此基础上建立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纪委重在政治监督,聚焦“关键少数”,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工作。内审侧重经济监督,对企业财务、内控、运营等经济活动进行全方位审计。在监督内容上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纪委可从内审发现的问题线索中筛选出廉政风险点;内审也需对纪委移交的违纪问题开展审计,查清问题性质、定位责任归属。二者应明确各自边界,形成良性互动。对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重大问题线索或违规事项,双方还可成立联合调查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做到优势互补、协同高效。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纪委和内审在日常监督过程中会收集到大量的业务数据和风险信息。如何整合这些分散的信息资源,形成完整的信息链条,高效支撑监督工作,是构建协同机制的关键所在。二者应建立定期会商、通报、数据交换等制度化渠道,确保重要信息及时传递、共享互通。内审可将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委也要将问题线索、风险警示等反馈给内审部门,为专项审计提供导向。同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通信息壁垒,整合监督数据,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通过数字化转型,可以准确感知风险信号,动态分析问题根源,不断提升监督的广度、精准度和实效性。
  (三)开展联合监督,拓展监督广度深度
  纪委和内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通过联动配合,共同拓宽监督范围,深入揭示问题症结。可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年度协同监督计划,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有序推进联合监督。在具体项目中,纪委侧重从合规性、廉洁性角度把关,重点监督“三重一大”事项,查找决策程序、干部选任、薪酬分配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隐患。内审则聚焦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跟进重大项目建设运营全过程,评估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通过交叉检验、综合研判,既防范侵害群众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又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谋取私利的腐败问题,切实扩大监督的覆盖面,增强监督的震慑力。
  (四)完善成果运用机制,提升监督实效
  协同监督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揭示问题、整改问责,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因此,纪委和内审部门在联合监督后,要加强成果的综合分析运用,将查找的共性问题、深层次矛盾纳入制度建设和管理提升的议事日程。针对突出问题,双方要形成联合整改清单,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同时,纪委要将内审发现的问题纳入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的重要参考,并定期开展“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内审也要持续跟进整改落实,评估整改成效,联合编制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为企业完善治理提供决策支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监督、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促进国企持续健康发展。
  三、纪委与内部审计协同监督的创新思路
  (一)与外部监督主体加强协作配合
  国有企业纪委和内部审计部门除了加强内部协同外,还应主动对接外部监管力量,构建大监督格局。一方面,要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联动,建立监督事项通报、重大案件移送、联合惩戒等机制,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强大震慑。例如,对于查处的国企领导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主体要及时向同级纪委监委通报情况,必要时由地方纪委监委直接立案调查。另一方面,国企纪委内审部门还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国资监管、审计监督等,积极配合外部监督主体开展调研、评议、审计等工作。要以开放的心态看待外部监督发现的问题,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并将整改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反馈。此外,纪委内审部门还可与司法机关开展协作配合。对于发现的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积极协助调查取证。完善内部制度规定,明确重大案情、案件信息的对外报告流程,做到有序衔接、步调一致。通过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借助外脑提升内控,国企纪委和内审的监督合力不断得到强化,良好的外部环境也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创新监督方式方法
  在如今互联网时代,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必须紧跟信息化发展步伐,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督效能。首先,纪委和内审部门要加快推进自身信息化建设,开发监督执纪、审计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办案、审计、调研等业务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通过将日常监督、信访举报、案件管理等各环节数据整合汇聚,利用数据挖掘、可视化等技术,多维度动态分析风险因素,做到监督工作精准靶向、科学决策。其次,纪委内审部门要依托企业信息化平台,获取采购、销售、投资等业务数据,对账务处理、资金流向、合同签订等开展实时动态监控。通过将监督嵌入业务流程,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警,不断提高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也可利用内控合规、持续审计等系统,在财务报销、工程建设等高风险领域植入智能模型,自动识别异常事项,实现全流程、全覆盖无死角管控。最后,还要创新线上监督方式,畅通网络举报渠道。可在企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举报专区,受理对违纪违法、损害企业利益行为的实名或匿名举报。建立网络舆情监测机制,第一时间发现负面炒作、虚假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和辟谣澄清。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四、结束语
  纪委和内审协同是顺应国企改革发展大势、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的必然要求。在实践中,各企业要立足实际,因企制宜,在体制机制、队伍建设、技术应用等方面持续用力,推动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高效联动、同向发力。同时,树立全局眼光,放眼长远,以更宽广的视野谋划未来,纪委内审部门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保障国企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