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5年07月08日

山西出台办法规范知识产权服务站管理


  本报记者 王钰钦
  
  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山西省知识产权服务站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优化配置知识产权资源,完善知识产权支撑核心技术攻关的工作机制,为重点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规范全省知识产权服务站的设立与业务管理。
  《办法》明确,知识产权服务站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批复设立,整合知识产权行政、专业资源,为创新主体提供优质服务。服务站由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统一管理,实行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确保服务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在服务站建站单位的选取上,《办法》规定主要包括晋创谷等重大创新驱动平台、山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省级“特色专业镇”区域内龙头企业、承担院士服务站等创新载体的科研机构或企业,以及其他知识产权需求较为旺盛的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这些单位在知识产权服务方面具有较强的需求和引领作用,有助于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向更广泛的领域延伸。
  在服务站建设运行方面,《办法》详细规定了设立流程。建站单位要与市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一同或单独向省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提交申请表及建设方案。服务站实行“双站长”制,保障服务站高效运转。
  服务内容是《办法》的重要部分,分为基础服务和特定服务。基础服务涵盖专利商标申请指导、加快专利授权、知识产权运用培训、专利导航、信息检索、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保护、涉外维权、风险防范分析、建立管理制度、组织培训和交流等多个方面,全面覆盖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常见需求。特定服务则根据建站单位所属行业领域和任务职责,为创新主体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不同主体的特殊需求。
  在工作制度方面,《办法》要求服务站建立健全日常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保密原则。服务站实行“线上线下”双线运营模式,每季度线下巡访并集中开展工作不少于1次,重大事项可随时对接,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明确了费用承担方式,并严禁利用服务站名义从事经营性活动,维护服务站的公益属性和良好形象。
  管理机制上,服务站按照自主建设、登记备案、定期评价、动态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建立保护中心和服务站内部会议机制,便于传达政策、交流经验、协调问题;建立考评机制,由保护中心每年对服务站进行全面考评,结果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通报;保护中心还将不定期检查工作纪律,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严重者撤销服务站资格,确保服务站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