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多维发力织密商业秘密“保护网”
本报记者 王钰钦
近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太原市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示范区、示范站、示范点)建设标准和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的认定对象、建设标准、认定程序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并规定了相应的激励措施。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提升太原市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规范全市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为企业提供更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
《办法》指出,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包括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和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其中,示范区主要针对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较好的园区;示范站则针对重点产业、集聚产业或创新产业中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成效较好的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示范点则聚焦高新技术、创新型企业,选取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成效较为突出的企业。
《办法》对市级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的建设标准作出详细规定,涵盖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经费保障、人员管理、涉密信息保护、对外服务等多个方面。例如,示范区需要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并制定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示范站需要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服务机制,为会员企业提供商业秘密保护指导、培训等服务;示范点则需要建立商业秘密定密、分级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涉密信息。
《办法》明确了市级商业秘密保护基地认定程序,包括培育指导、自主申报、审核报送、组织验收、征求意见、发文认定等环节。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专家验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达标者方可通过验收。
《办法》要求,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下达全市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指导各县(市、区)局开展培育工作。同时,对市级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基地,将予以撤销认定。
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办法》规定了相应的激励措施。例如,将基地纳入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经费分配因素及补助奖励范围,与其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单位,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等建设项目等。
《办法》的出台,将有力推动太原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助力企业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意识,织密商业秘密保护的“防护网”,完善保护机制,营造浓厚的商业秘密保护氛围,为激活企业创新发展的“金钥匙”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