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2月13日

下月起无身份证不得坐长途汽车

  本报记者 王钰钦
   2月9日,记者从山西省运输管理局获悉,3月1日起乘坐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车时,购买车票需提供身份证进行购票,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不得乘车。
   为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我省将从2017年3月1日起,对道路长途客运班线实行实名制管理。在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明确了长途客运实名制的实施主体和实施范围。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应当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其他客运班线及客运站实行实名制管理的范围,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同时,新规还明确对旅客购票、免票儿童申领实名制客票及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的有关要求。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售票时应当由购票人提供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记载旅客身份信息。携带免票儿童的,应当凭免票儿童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
   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在取票时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旅客遗失客票的,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后,售票人应当免费为其补办客票。
   新规还要求,旅客进站应当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不得乘车。除身份证外,乘客还可以持临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军人保障卡、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等有效证件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