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3月08日

购车时一定随车交付合格证

  本报记者 关静
   昨日,太原市工商局、太原市消协发布今年第4号消费警示,提示广大消费者,购车时一定要看到车的合格证,提车时一定要让合格证随车交付,以免给自己带来损失。
   合格证质押经销汽车的模式,在全国普遍存在,近年来引发了大量的消费纠纷。2015年,中消协专门召开汽车经销商约谈会,不支持此种经销模式,但目前此种模式有增无减。
   最近,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就接到这样一件投诉。2016年6月,河南一名消费者来太原购买小轿车一辆,付清全款后开走车,销售商只给了消费者汽车合格证的复印件,言明原件一周后寄去。但过了多半年消费者仍未拿到原件,导致车不能上户、不能使用。
   经消协调查了解,该销售商系通过质押汽车合格证的方式融资经营,后资金出现问题,付不了金融公司车款,拿不回合格证。该消费者为此事一直在奔波,找过多个有关单位,迄今未解决。此种情况即使提起诉讼,案子判了,但执行起来也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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